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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1日起,将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
更新时间:2019-05-08 07:56 点击数:

近日,税务总局、公安部决定自2019年6月1日起,将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,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的试点地区(包括浙江省、广东省、重庆市、甘肃省),范围扩大到全国。

同时决定在2019年7月1日起,按照《车购税法》的规定,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,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,全面取消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。

纳税人在全国范围内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时,税务机关不再打印和发放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。

自2019年7月1日起,办理完税证明换证或更正业等业务时,税务机关也不再出具。

需要注意的是车辆购置税是在车辆落户时才缴纳的,在哪里落户就在哪里交购置税,购车时不用缴纳购置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