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汕头注册“有限责任公司”与“合伙企业”的纳税差别
更新时间:2019-05-09 07:23 点击数:

在汕头注册公司可以根据需要选择“有限责任公司”和“合伙企业”,而由于我国财政部和税务局的规定,这两者在纳税方面有所不同。

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年度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、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,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,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“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”应税项目,使用5%~35%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,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。

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。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,缴纳个人所得税;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,缴纳企业所得税。

简略的说,有限责任公司是按企业纳税,而合伙企业是按自然人个人纳税,合伙企业适用5%~35%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,计算个人所得税;从中我们可以看出,当合伙企业的“合伙人”增加的时候,每个投资者分得的所得越少,适用的税率也就越低,增加合伙人就等于降低税负。